每天凌晨,整座京城万籁俱寂时,官员们便要摸黑出门,需在三点前赶到午门集合。住得远的官员,半夜十二点就要起床。
顶着寒风一路急行抵达午门后,没有温暖的朝堂相迎,只能在寒风中等到五点宫门开启。
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矩:不能咳嗽吐痰、打哈欠,更不能交头接耳,需时刻保持身姿端庄。
展开剩余85%即便腿脚不便或突发腹痛,也不能露出半点异样,因为负责纠查的御史如同监考官般记录在案,事后逐一清算!
若身体不适想请假,流程繁琐到令人却步!首先需太医院出具证明,再由惠民药局实地核查,最后上报皇帝审批。
待流程走完,病可能已快痊愈!请假困难已属不易,全年仅有的三天假期更令人咋舌:那就是春节、冬至和皇帝生日。而且任职不满九年者,连申请休假的资格都没有。
有人或许会问:如此拼命工作,官员俸禄一定很高吧?遗憾的是,明朝官员的俸禄低到令人想哭。
以正七品知县为例,其年薪约为九十石粮食,折合现今约三万元,这便是知县的收入水平,且为包干制。养家糊口尚且勉强,给下属发工资等开销全指望这点俸禄,经济压力可想而知。
一品官员年薪折合现今约三十几万,但官位有限——文官的天花板是二品,能升到一品者,十之八九是朱元璋的亲信或血亲。
入不敷出的官员仅有两条路可选:要么清贫度日,忍受同僚嘲笑与家人埋怨;要么铤而走险,靠贪污受贿改善生活。但用脑子想想,贪污能有好下场吗?
朱元璋出身贫寒,对贪官恨之入骨,反腐手段堪称"地狱级"。可以说,明朝对腐败官员的惩处,超过了以往任何一个朝代。
朱元璋登基之初就开始废寝忘食制定法律,铁腕反腐,严惩贪官。他亲自制定并颁布了多部法律,如《大诰》《大诰续编》《大诰三编》和《大诰武臣》等法,共计236条,其中有关惩治贪官污吏的条款,占了六成还多,达到150条。
《大明律》中有明文规定:贪污八十贯处绞刑,监守自盗四十贯处斩。
洪武初年,货币与粮食比价为1:1,当时的八十贯折合现今近3万元。
后因为宝钞滥发,洪武十八年比价变为1石米兑5贯钞(宝钞仅值零点五两银子),此时的八十贯折合现今不到6000元。即便宝钞严重贬值,定罪标准未变,仍有人顶风作案。
著名的郭桓案后,朱元璋推行"贪腐必杀"政策。洪武二十五年,他颁布《醒贪简要录》,明确规定贪赃不分轻重一律处死,并配套剥皮揎草、抽肠风干、刷洗、凌迟等酷刑强化威慑。
所谓剥皮揎草,明朝的县衙里设立了一个土地祠,这个土地祠不是供奉土地爷的,是给被剥皮的官员用。就是把人皮扒下来,然后披在一个稻草人上,再缝合好。
而这样的人皮展览馆,一个县一个。另外,刑罚不仅针对贪官本人,其家人也可能被连坐。
朱元璋不只是对臣子们严苛,对自己的家人也没有半点徇私枉法,一视同仁。洪武年间,朱元璋的侄子朱桓仗着自己的身份在地方为害一方,无恶不作。朱元璋得知后,二话不说就派人彻查,查清后直接将其斩首示众。
仅有严刑律法不足,朱元璋还建立严密监察制度。
中央设六科给事中专门监督百官;地方各省设监察御史。虽为正七品,但因为没有上级,其直接对皇帝负责,发现贪官可"大事奏裁,小事立断",若监察御史自身贪污则罪加二等。
此外,朱元璋鼓励百姓举报,允许民众押送贪官进京,阻拦者处死刑并诛九族;再辅以无孔不入的检校特务机构揪出"蛀虫";同时大力推行《大诰》普法,强制每户收藏。
那么这套组合拳打下来,贪官真的绝迹了吗?
短期内确有成效:史料记载洪武年间清官占比高达三分之二,人口增长至近六千万,耕地面积达八百五十万顷,水利基建蓬勃发展。
但靠刑罚手段维持的清廉难以持久,时间一长弊端显现。不少官员因收入低、开支大,酷刑难阻"剑走偏锋",高压之下官僚体系僵化,办事效率低下,贪污行为反而更隐秘、更系统化。
朱元璋的反腐政策如同一剂猛药,短期有效却治标不治本——单靠杀戮难除贪腐根源。
当时安庆公主的驸马欧阳伦因干起走私买卖被人告发,朱元璋直接将其押到大殿上审问。即便安庆公主再三求情,朱元璋坚持要杀驸马。
安庆公主哭到声嘶力竭质问朱元璋:“天下贪官之多,你杀得完吗?”朱元璋听闻公主一言,眼神狠厉答道:“焉知杀不完?”
朱元璋斩贪官如割草,可草根却生生不息。究竟怎样的手段才是真正的治本之策?
靠"刀子吓人"可治一时哪些证券公司比较好,靠"制度养人"方能治长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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